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第一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完整概念,并对此作了重要论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将现代化战略目标由三位一体发展为四位一体。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构成的基本纲领。”这是第一次按照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内容作了全面部署。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得以完全确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和实践,总体布局在理论上经历了由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发展过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设、全面改革、全面发展思路的实践中,坚持总体布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没有动摇过。 宝经科技党支部 2010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