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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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3/2]
按照关于宝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从3月1日起:
一、暂停金融类、投资类名称受理;
二、对名称已核准企业,金融类范围类不予受理,投资类经营范围后加注“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三、对已核准的金融类、投资类企业,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变更,原则上去除金融类经营范围,投资类经营范围后加注“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如市局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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