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册于宝经开发区的企业所得税(2013年度)查账征收的企业于2014年3月25日或3月27日到沪太路6600号5楼参加宝山税务关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议,具体时间宝经开发区将通过短信平台通知。 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告知书 纳税人可从上海税务网站(网址: www.tax.sh.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居民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税额,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事先备案、事先申报的事项(如 税收优惠、研发加计、资产损失等),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前及时办理报送材料。然后企业在2014年4月20日之前进行网上申报结束,补缴税款的企业在5月25日之前必须保持帐户有足额的税款金额一、查账征收企业所需上报的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一本 2、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资料清单(适用查账、核定征收企业)1份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二份(必须是2013年按照小型微利企业征收的企业) 4、企业2013年度12月份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交税金明细表) 5、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1份 6、亏损额备案表复印件(亏损企业填写,三份)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于2014年4月25日前上交宝山区税务八所(沪太路6600号332室鲁海峰、354室周禹) 二、退税企业必须在2014年4月15日前先到专管员处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的客户端,然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退税资料: 1、受理回执 2、企业退税申请 3、企业年度汇缴申报表、预缴四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4、所属2013年度内缴纳的税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章 宝山区税务八所 20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