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核定征收需报资料
纳税人应先从上海税务网(
www.tax.sh.gov.cn)办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2014年3月14日后最新的客户端),然后
企业在2014年4月20日之前进行网上申报结束,补缴税款的企业在
2014年5月25日之前必须保持帐户有足额的税款金额
1、企业年度申报表B类(总表和附表一式二份)
2、2013年12月份会计报表
3、纸质表全部签字加盖公章
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3份
5、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实地调查核实记录一式1份
6、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资料清单(适用查账、核定征收企业)
7、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于2014年4月30日前电子申报结束并上缴纸质材料(沪太路6600号332室鲁海峰、354室周禹)
退税企业在2014年4月20日前上缴纸质材料到所,申报需上报资料
- 企业申请
- 2013年12月份会计报表和4个季度预交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 企业年度申报表B类
- 企业所得税汇缴溢缴退税申请表一式2份
- 2013年1-12月缴纳税单复印件
税务八所
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