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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各位尊敬的宝经开发的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如下: 一、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月:1月16日。 2月:2月21日。 3月:3月17日。 4月:4月18日。 5月:5月19日。 6月:6月16日。 7月:7月15日。 8月:8月15日。 9月:9月18日。 10月:10月22日。 11月:11月17日。 12月:12月15日。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按季申报 3月:3月20日。 6月:6月20日。 9月:9月22日。 12月:12月22日。 (二)按半年申报 6月:6月20日。 12月:12月22日。 三、房产税 (一)企业: 5月:5月31日 11月:11月30日 宝经开发区 201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