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0年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告知书
作者:[] 阅读数: 日期:[2011/3/15]

 

2010年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告知书
 
  纳税人应先从上海税务网(www.tax.sh.gov.cn)办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2011年2月21日之后的客户端),然后企业在2011420之前进行网上申报结束,补缴税款的企业在申报之前必须保持帐户有足额的税款金额
一、查账征收企业所需上报的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一本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受理单1份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二份(必须是2010年按照小型微利企业征收的企业)
  4、企业2010年度12月份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交税金明细表)
  5、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1份
  6、亏损额备案表复印件
  7、分利单复印件
  8、公章
以上所有制质材料于2011425日前交宝山区税务二所(长江口商城南楼906李建斌、鲁海峰、马建萍56847146
 
二、退税企业必须在2011415先到专管员处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的客户端,然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退税资料:
  1、受理回执
  2、企业退税申请
  3、预缴四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4、所属2010年度内缴纳的税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2张A4纸,左下方加盖公章的白纸
 
宝山区税务二所
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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