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注意事项 1、按照2010年12月份会计报表填写数据,涉及数字的金额到万元,保留整数。 2、没有数据项目必须填写“0”,不留空行。 3、数据手工录入,半角状态录入,不得复制粘贴,不得+软回车。 4、基本信息对照表有代码的按照代码表填写 5、收入分项信息中,2010年发生数,如果涉及2个以上营业税项目的可以自行添加列填写。 6、表中第三行税务机关一栏统一填写“宝山区税务分局第二税务所” 三、上缴日期:2011年4月27日上午11点之前必须上缴纸质和电子文档,U盘拷贝到专管员处(长江口商城南楼906室56847146) 宝山税务二所 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