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10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作者:[] 阅读数: 日期:[2010/1/5]

 

关于调整2010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的有关规定,2010年纳税申报期限调整如下:
1月:1月18日。
2月:2月22日。
3月:3月15日。
4月:4月19日。
5月:5月18日。
6月:6月18日。
7月:7月15日。
8月:8月16日。
9月:9月15日。
10月:10月22日。
11月:11月15日。
12月:12月15日。
[打印]  [关闭]
 相关信息:
· 2022年度年报“开工”啦! [ 23/02/10]
· 上海宝经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地址变更通知 [ 23/02/07]
· 宝经经济开发区恭祝兔年新春快乐! [ 23/01/20]
· 欢度国庆 举国同庆!宝经开发区祝国庆快乐! [ 22/09/30]
· 告宝山区居民书 [ 22/03/29]
· 关于鼓励企业采取居家办公等灵活措施的倡议书 [ 22/03/15]
2022年度年报“开工”啦!